「署名」一詞出現在古籍中,是記錄在文件或作品上,表示對自身責任和權益的確認和認可,亦是一種誠信和尊重的表現。署名的起源並無明確記載,其結構由兩個漢字組成,即「署」和「名」。
為了強化「署名」一詞的記憶,可以透過聯想聯想和創造故事的方式。例如,將「署名」與「寫名字」相關聯,想像自己簽署文件時的情景。此外,編寫一個包含署名元素的故事,透過情節和人物的塑造,加深對詞語的印象。
署名的意義
定義
- 簽名:在文件上寫下自己的姓名以表明同意或認可。
- 簽章:在文件上蓋上自己的印章以表明同意或認可。
法律效力
- 文書的證明力:已簽署的文書通常被視為簽署人的意思表示,具有證明力。
- 契約的成立:在合約文件上簽署,表示雙方同意合約條款的成立。
- 債權的承認:在借據或支票上簽署,表示承認債務或收取金錢。
實務應用
- 合約、借據、支票
- 協議書、申請書、授權書
- 公司章程、營利事業登記證
簽署需求
- 一般文書:只需簽名或簽章即可。
- 特定文書:如遺囑、贈與契約等,需特定見證人或公證才能有效。
註銷簽署
- 可以透過劃線方式註銷,但不得塗改或撕毀。
- 註銷後的簽署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電子簽署
- 隨著科技發展,電子簽署技術也被廣泛使用。
- 電子簽署具有與實體簽署相同效力,且更便利。
表格:簽署不同文書類型所需的證人數量
- 簽署時應仔細閲讀文件內容,確認無誤後再簽署。
- 簽署後,原則上不得撤回同意。
- 若簽署人被證明因故無行為能力,則簽署行為可能無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