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《人事登記規例》文件核實注意事項]**


依照[《人事登記規例》][2],核實[人事登記條例][3]第 10 條指定文件的影本需付 425 港元費用,可用信用卡或電子支付方式繳納。
領取人員可前往特定辦事處領取核實文件,或委任他人代領(需提供身分證及委任文件),代理人需年滿 18 歲。資料使用者收集身分證號碼或副本應符合特定用途限制,且需採取適當安全措施。
收集指紋資料也有相關規範,除法律授權外,資料使用者不得強制索取。實務守則要求身分證副本必須標註「副本」且橫跨影像,紙本副本應妥當保存或銷毀。
資料使用者僅在特定情況收集身分證號碼,如應徵職位或證明入職身分。物業管理可記錄訪客身分證號碼,但訪客登記資料應定期銷毀。執法人員執行任務可依法索取身分證號碼。
會所管理人可記錄身分證號碼,但不能索取影本。服務業公司為核對身分及防止詐欺,通常有權收集號碼和副本,且需註明「副本」。金融業遵行監管規定,也須取得顧客身分證影本並註明「副本」。資料使用者應優先考量侵害低於記錄號碼的其他認證替代方案。
身分證號碼及副本收集限制表
場景 | 可收集號碼 | 可收集影本 | 注意事項 |
---|---|---|---|
法律規定 | 是 | 是 | 依法執行業務所需 |
應徵或任職身分查證 | 是 | 否 | 正式任職前不得收集身分證副本,可記錄身分證號碼 |
物業訪客核對 | 是 | 否 | 應採取措施防止訪客資料外洩 |
會所會員身分查驗 | 是 | 否 | – |
服務業身分確認 | 是 | 是 | 服務前取得證明,影本註明「副本」 |
金融業客户身分驗證 | 是 | 是 | 金融監管規定,影本註明「副本」 |
調查罪證 | 是 | 否 | 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時 |
香港身份證副本:用途、取得方式及注意事項
香港身份證副本在各種日常事務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,例如用於銀行開户、辦理簽證、租賃房屋等。以下將詳細介紹香港身份證副本的用途、取得方式及注意事項,協助您妥善使用和保護您的個人資料。
用途
用途 | 説明 |
---|---|
銀行開户 | 證明身份和地址 |
辦理簽證 | 證明身份和國籍 |
租賃房屋 | 證明身份和信用 |
就業 | 證明身份和工作資格 |
辦理政府業務 | 確認身份和資格 |
收發掛號信 | 驗證 |
延伸閲讀…
9. 當我提供身分證號碼或身分證副本給其他人時
使用身分證號碼及身分證副本 – Family CLIC